1专利是什么?
假如你是专利拥有人,你可以行使专利赋予你的法律权利,禁止他人制造、使用、出售或输入你的专利发明,从而保证有关的新技术。
2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
香港特区设有两类专利:
A/标准专利
B/短期专利
标准专利可每年续期,有效期最长达20年。短期专利则可在申请的提交日期起计4年后续期,有效期最长达8年。
3申请专利
你必须向知识产权署辖下的专利注册处提交申请。对于已在世界其他地方或中国其他地区提出申请的专利,香港不会自动给予保护。
专利注册处会审查你的专利申请,以确保申请符合提交专利申请在形式上的规定。我们不会就发明的新颖性或创造性进行实质检查和审查。
4申请标准专利
在香港,标准专利的批予,是以下述三个专利局(称为“指定专利当局”)所批予的专利注册为基础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前称为中国专利局);
B/欧洲专利局(就指定联合王国的专利而言);
C/联合王国专利局。
在香港申请标准专利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申请人必须提交下述两项请求:
D/指定专利申请的记录请求,指定专利申请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发表的专利申请(第一阶段);
E/就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批予的专利,在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第二阶段)。
5申请短期专利
香港短期专利的批予,以其中一个国际检查主管当局或其中一个指定专利当局所制备的检查报告为基础。
如拟在香港申请短期专利,便须提交批予请求,并辅以相关文件和资料以作支持。
6谁可申请?
如果你是某项发明的拥有人,便可申请专利。你如果想在香港申请标准专利,但却不是指定专利申请中的指名为申请人的人士,必须提交一份陈述,连同有关支持文件(例如转让的和登记的副本),以解释你有权申请专利。
7语文
你可采用中文或英文提交申请。专利申请表格兼备中、英文版,你可任择其一。举例来说,如果你以中文填写申请表,本处便会以中文发信给你,而本处就该专利申请或其后批予的专利所进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也会采用中文进行。
不过,申请书上的若干资料,须同时以中、英文填写。发明的名称和有关的撮录,必须中、英文兼备。申请人或发明人的姓名/名称如非采用罗马字母,便必须就该姓名/名称提供以罗马字母表达的音译。
8标准专利申请——第一阶段:何时提交申请?
你须在指定专利当局发表指定专利申请后6个月内,提交记录请求。
9标准专利申请——第一阶段:文件和资料
你必须提交下述文件/资料:
A/以专利表格第P4号提交记录请求;
B/已发表的指定专利申请的影印本两份(其中一份以活页形式提交);
C/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D/撮录的中文和英文本;
E/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F/你如果不是在指定专利申请中指名为申请人的人士,便须提交一项解释你有权申请的陈述以及支持的文件;(例如转让的核证副本);
G/如指定专利申请并无载有发明人的姓名或名称,则须提交一项识别你所相信是发明人的人陈述;
H/一项陈述,指出你是否在指定专利申请上声称具有优先权。如声称具有优先权,则须述明提交优先权申请的所在国家或地区、优先权申请编号和提交优先权申请的日期;
I/一项陈述,指出你在提交指定专利申请时是否已就不具损害性的披露提出权利要求。如已提出如此的要求,则须述明披露有关发明的订明展览会或会议的名称和地点、展览或会议的开幕或开始的日期,以及首次披露该项发明的日期;
J/在香港供送达文件的地址;
K/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的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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